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可以变更地址吗
展开全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改变字号名称、经营者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等项内容,以及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地址的办理流程具体为:
1、首先把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带上,交回税务机关,营业执照变更后,30日内变更税务登记证。
2、变更营业执照,带如下资料:
(1)、带公司股东会决议(变更经营地址的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法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新公司地址房产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到工商局申请办理变更,变更批准后,会给你出一个变更登记单,很薄的一页纸,要保存好!如果不小心弄丢,可向工商局报备申请领取新的变更登记单。
(2)、带着变更登记的原件和复印件,代码证正本副本原件IC卡、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章,去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办事大厅)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
3、直接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
需填写工商所发的表格(变更的内容都填在表上)并盖上公章,二次去时带上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原件及表格去工商所交纳工本及手续费(从银行卡上扣除),工商所会通知你什么时候来拿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变更意味着税务登记证也要变更的,在办好新的营业执照后,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去税务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
二、公司营业执照变更种类及方法
1、公司变更名称的,应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公司名称涉及冠有重庆市、中国等字样或不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应按规定进行查询或报批;
2、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在迁入新住所后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3、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在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变更决议或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4、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三次,自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后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三次公告的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应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公司变更类型的,应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7、公司变更股东的,应自股东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有关的股东会决议、股份转让协议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及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公司股东改变姓名或名称的,应自改变姓名或名称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8、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化的,应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地址的办理流程具体为:
1、首先把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带上,交回税务机关,营业执照变更后,30日内变更税务登记证。
2、变更营业执照,带如下资料:
(1)、带公司股东会决议(变更经营地址的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法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新公司地址房产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到工商局申请办理变更,变更批准后,会给你出一个变更登记单,很薄的一页纸,要保存好!如果不小心弄丢,可向工商局报备申请领取新的变更登记单。
(2)、带着变更登记的原件和复印件,代码证正本副本原件IC卡、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章,去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办事大厅)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
3、直接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
需填写工商所发的表格(变更的内容都填在表上)并盖上公章,二次去时带上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原件及表格去工商所交纳工本及手续费(从银行卡上扣除),工商所会通知你什么时候来拿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变更意味着税务登记证也要变更的,在办好新的营业执照后,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去税务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
二、公司营业执照变更种类及方法
1、公司变更名称的,应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公司名称涉及冠有重庆市、中国等字样或不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应按规定进行查询或报批;
2、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在迁入新住所后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3、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在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变更决议或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4、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三次,自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后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三次公告的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应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公司变更类型的,应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7、公司变更股东的,应自股东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有关的股东会决议、股份转让协议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及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公司股东改变姓名或名称的,应自改变姓名或名称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8、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化的,应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