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迟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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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迟到的规定是:用人单位应当以考勤卡或其他证据作为员工迟到违纪事实基本依据,对其迟到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工资作为处罚;员工的违纪行为经积累达到严重违纪的程度时,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公司对员工罚款是合法吗
公司对员工罚款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1、看公司是否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
2、看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如果公司没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作出处罚是没有依据的,是违法的。
公司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没有罚款权限。所谓的罚款其实是对工资的扣除,如果公司有明确制度规范,员工违反了公司的制度,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职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在实际中遇到公司对违反规章的员工进行罚款处罚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员工工作时出现过错,公司想要处罚员工的,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公司可以发放最低工资;
2、在员工手册、规章制度中明确违纪处罚规定,并经公司员工同意。虽然按规定公司没有罚款的权利,但是可以在员工手册或是规章制度中规定,一旦员工出现违纪情况,可以向员工说明违纪及处罚情况。不过,这些处罚规定必须向员工们公示,并经员工同意,否则对员工无效;
3、以奖代惩,跟员工约定奖金的获得规则,比如“全勤奖”。
二、员工违规公司怎么处罚
员工违法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将其交由公安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处理。如果员工违法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公司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符合规定的赔偿,或者提起诉讼,要求该员工赔偿。《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一、公司对员工罚款是合法吗
公司对员工罚款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1、看公司是否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
2、看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如果公司没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作出处罚是没有依据的,是违法的。
公司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没有罚款权限。所谓的罚款其实是对工资的扣除,如果公司有明确制度规范,员工违反了公司的制度,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职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在实际中遇到公司对违反规章的员工进行罚款处罚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员工工作时出现过错,公司想要处罚员工的,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公司可以发放最低工资;
2、在员工手册、规章制度中明确违纪处罚规定,并经公司员工同意。虽然按规定公司没有罚款的权利,但是可以在员工手册或是规章制度中规定,一旦员工出现违纪情况,可以向员工说明违纪及处罚情况。不过,这些处罚规定必须向员工们公示,并经员工同意,否则对员工无效;
3、以奖代惩,跟员工约定奖金的获得规则,比如“全勤奖”。
二、员工违规公司怎么处罚
员工违法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将其交由公安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处理。如果员工违法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公司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符合规定的赔偿,或者提起诉讼,要求该员工赔偿。《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