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遗产如何继承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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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夫妻财产中属于另一方的财产先分割出来,剩余被继承人的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法可以由各个继承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继承人有义务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吗
继承人有义务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先要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份财产作为真正的遗产,以此作为清偿的依据。继承开始以后,继承人应首先用属于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后剩余的财产,才作为实际存在的遗产再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
二、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如何进行
被继承人的债务会被继承人一起继承承担。
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应首先用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来清偿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清偿后剩余的财产,才作为实际存在的遗产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
也可以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先根据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对遗产进行分割,然后按照各自所继承到的遗产份额的多少,按比例分别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同时继承遗产时,应当依照每个继承人各自所得的遗产份额,按照比例分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应遵循原则有:
1、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则。2、定继承原则。3、保留必留份原则。4、连带责任原则。5、有序清偿原则。
三、父母一方去世财产如何分配
父母一方去世财产分配如下:
1、首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先去世一方的遗产由父母、配偶和子女继承,然后按照这一规定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对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多分;
4、由于遗产涉及房屋的房地产,当分配比例由法院判决时,首先需要对房屋进行价值评估,然后由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人根据房屋的价值和相应的分配比例向其他继承人提供资金;如果没有人承担这笔钱的分配,可以把房子交给法院拍卖,然后按照法院判定的分配比例进行现金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一、继承人有义务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吗
继承人有义务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先要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份财产作为真正的遗产,以此作为清偿的依据。继承开始以后,继承人应首先用属于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后剩余的财产,才作为实际存在的遗产再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
二、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如何进行
被继承人的债务会被继承人一起继承承担。
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应首先用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来清偿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清偿后剩余的财产,才作为实际存在的遗产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
也可以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先根据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对遗产进行分割,然后按照各自所继承到的遗产份额的多少,按比例分别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同时继承遗产时,应当依照每个继承人各自所得的遗产份额,按照比例分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应遵循原则有:
1、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则。2、定继承原则。3、保留必留份原则。4、连带责任原则。5、有序清偿原则。
三、父母一方去世财产如何分配
父母一方去世财产分配如下:
1、首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先去世一方的遗产由父母、配偶和子女继承,然后按照这一规定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对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多分;
4、由于遗产涉及房屋的房地产,当分配比例由法院判决时,首先需要对房屋进行价值评估,然后由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人根据房屋的价值和相应的分配比例向其他继承人提供资金;如果没有人承担这笔钱的分配,可以把房子交给法院拍卖,然后按照法院判定的分配比例进行现金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