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执行配偶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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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不能直接执行。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务、个人财产、个人债务做了原则性规定。如果不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将产生明显的法律漏洞,导致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损害被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问题怎样处理
如果夫妻一方是申请执行人,且在双方离婚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分割给其配偶,法院可以追加其配偶为申请执行人。如果夫妻一方为被执行人,那么法院在执行中不得随意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需要确定被强制执行的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作为被执行人配偶,如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提起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老赖被判刑后家人也不替还钱怎么办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也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代为履行的,执行申请人可以在将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随时申请执行,并且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人民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三、夫妻一方债务如何执行
夫妻一方债务的执行:不追加被执行人,但执行实施中初步审查后能判断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直接执行该财产,产生争议时,通过案外人异议之诉程序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问题怎样处理
如果夫妻一方是申请执行人,且在双方离婚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分割给其配偶,法院可以追加其配偶为申请执行人。如果夫妻一方为被执行人,那么法院在执行中不得随意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需要确定被强制执行的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作为被执行人配偶,如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提起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老赖被判刑后家人也不替还钱怎么办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也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代为履行的,执行申请人可以在将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随时申请执行,并且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人民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三、夫妻一方债务如何执行
夫妻一方债务的执行:不追加被执行人,但执行实施中初步审查后能判断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直接执行该财产,产生争议时,通过案外人异议之诉程序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