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签的租赁合同 还完了车还是不是我的 -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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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租赁合同中,承租方享有的租赁物(汽车)的使用,收益的权利,所有权仍然是归出租方享有的。如果您想在还完货款时就拥有汽车的所有权的,您可以签订一份附条件的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当您货款清偿完毕时,对方即移交汽车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租赁合同中,承租方享有的租赁物(汽车)的使用,收益的权利,所有权仍然是归出租方享有的。如果您想在还完货款时就拥有汽车的所有权的,您可以签订一份附条件的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当您货款清偿完毕时,对方即移交汽车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