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主贷人是否就是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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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贷人是否就是户主需看情况:
1、买方的贷款人是户籍的主人,户籍的负责人是户主;
2、如果家里其他成年人符合贷款条件进行住房贷款,买方的贷款人不是户主。房地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依法登记。
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不得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一、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属自愿登记吗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不是属处愿登记,而且法律强制性要求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二、房产过户后能否通过公证限制买卖
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房屋所有人有权处分房屋,所以不能通过公证限制房屋所有人买卖房屋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买方的贷款人是户籍的主人,户籍的负责人是户主;
2、如果家里其他成年人符合贷款条件进行住房贷款,买方的贷款人不是户主。房地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依法登记。
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不得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一、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属自愿登记吗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不是属处愿登记,而且法律强制性要求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二、房产过户后能否通过公证限制买卖
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房屋所有人有权处分房屋,所以不能通过公证限制房屋所有人买卖房屋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