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一般都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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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主要内容包括调整下列国家间关系的规则:领土法、国际海洋法、国际航空法、外层空间法、国际环境法、外交关系法、领事关系法、国际条约法、国际组织法、国际人权法、国际刑法、国际争端解决法、战争法。一般意义上的国际法,即通常所称的国际法乃是指国际公法,即国家之间通过协议形成的,或者在国际交往中各国公认的,协调各国意志的,由国家单独或集体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体。
一、公海自由,对沿海国及非沿海国而言,均包括下列等项:
1、航行自由;
2、捕鱼自由;
3、敷设海底电缆与管线之自由,
4、公海上空飞行之自由。
二、各国应责成悬挂本国国旗船舶之船长在不甚危害船舶、船员或乘客之范围内:
1、对于在海上发现有淹没危险之人,予以救助;
2、于据告有人遇难亚需救助理当施救时尽速前往援救;
3、于碰撞后,对于他方船舶、船员及乘客予以救助,并于可能时将其船舶名称、船籍港及开往之最近港口告知他方船舶。
法律依据:《公海公约》 第一条 称“公海”者谓不属领海或一国内水域之海洋所有各部分。
一、公海自由,对沿海国及非沿海国而言,均包括下列等项:
1、航行自由;
2、捕鱼自由;
3、敷设海底电缆与管线之自由,
4、公海上空飞行之自由。
二、各国应责成悬挂本国国旗船舶之船长在不甚危害船舶、船员或乘客之范围内:
1、对于在海上发现有淹没危险之人,予以救助;
2、于据告有人遇难亚需救助理当施救时尽速前往援救;
3、于碰撞后,对于他方船舶、船员及乘客予以救助,并于可能时将其船舶名称、船籍港及开往之最近港口告知他方船舶。
法律依据:《公海公约》 第一条 称“公海”者谓不属领海或一国内水域之海洋所有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