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人怎样在澳门长期呆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2、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
3、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
4、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5、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
申请的提出及组成:
一、居民身份证的申请由申请人亲自前往身份证明局提出。
二、申请人须于接收申请的工作人员面前在申请表上签名。
三、如申请人为未成年人、准禁治产人或禁治产人,申请表须由父母一方或法定代理人签名。
四、如不懂或不能签名,申请人须在申请表上打上指纹,以代替签名。
五、居民身份证的申请由下列文件组成:
(一)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局所摄取影像及申请人非强制性提交的近照;
(三)申请人指纹表,但身份证明局已存有申请人清晰指纹表者除外;
(四)法律或规章规定须递交的其他文件。
六、非以中文或葡文缮立的文件,应附同按《公证法典》的规定而作出的翻译文本。
七、如对上款所指文件所用的语文有足够的认识且能正确无误理解文件的内容,身份证明局局长可免除上述翻译文本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