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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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的主体方面:国内法的主体是国内民众;国际法的主体是国家关系中的国家本身。
2、法的对象方面:国内法的对象主要是私人之间的关系;国际法的对象主要是国家或政府间的关系。
3、法的渊源方面:国际法的渊源主要是国际条约和习惯国际法;国内法的渊源主要是国内立法和国内习惯法。
4、法的本质方面:国内法是一国的主权意志的对内表现;国际法是国家主权意志的集体表现。
5、法的效力方面:国内法的效力来自单个国家的意志;国际法的效力来自各国的共同意志或共同同意。
6、法的实施方面:国内法的实施以该国的强制力加以保证;国际法以国家单独或集体的强制措施为保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条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2、法的对象方面:国内法的对象主要是私人之间的关系;国际法的对象主要是国家或政府间的关系。
3、法的渊源方面:国际法的渊源主要是国际条约和习惯国际法;国内法的渊源主要是国内立法和国内习惯法。
4、法的本质方面:国内法是一国的主权意志的对内表现;国际法是国家主权意志的集体表现。
5、法的效力方面:国内法的效力来自单个国家的意志;国际法的效力来自各国的共同意志或共同同意。
6、法的实施方面:国内法的实施以该国的强制力加以保证;国际法以国家单独或集体的强制措施为保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条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