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公积金贷款政策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展开全部
徐州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主要由《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根据该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2.未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不超过65周岁;
3.住房交易行为真实、合法、有效,且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4.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当月之前,本人和其所在单位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少于6个月;
5.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7.同意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只要满足以下任一一个条件,即可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以上就是对徐州公积金贷款政策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九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二)未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不超过65周岁;
(三)住房交易行为真实、合法、有效,且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四)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当月之前,本人和其所在单位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少于6个月;
(五)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七)同意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担保。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2.未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不超过65周岁;
3.住房交易行为真实、合法、有效,且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4.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当月之前,本人和其所在单位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少于6个月;
5.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7.同意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只要满足以下任一一个条件,即可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以上就是对徐州公积金贷款政策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九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二)未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不超过65周岁;
(三)住房交易行为真实、合法、有效,且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四)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当月之前,本人和其所在单位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少于6个月;
(五)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七)同意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