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内是否可以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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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婚内可以分割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以不允许分割为原则,允许分割为例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旨在绕过婚姻关系问题直接解决双方之财产纠纷,以保护在夫妻关系中处于弱势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允许分割的情形仅限定为法律规定的情形,不能类推适用,亦不能扩大解释:
1、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即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毁损”应指故意的情形,不包括过失造成的损坏。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这里的扶养是广义的概念,既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义务,也包括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义务,还包括同辈之间(如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法律特别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5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商店,产生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夫妻一方获得的稿费收入、专利权转让费用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这部分财产不包括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5.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双方离婚,共同生活的基础不复存在,自然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除了共同财产,共同债务也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商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另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况进行判决。
离职补偿金算共同财产么
一、离职补偿金算共同财产么
离职补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离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有明显区别。正常的工资、奖金是对劳动者平时所付出劳动的补偿,而离职补偿金是针对劳动者离职这一特定事件而发生的。它一方面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多年与之建立忠诚、稳定劳动关系的奖励,另一方面是对劳动者失去工作后能在一定时期内得以继续谋生、减少生存风险的一种经济扶助。
2、离职补偿金是劳动者以放弃长期、稳定的劳动期待收入为代价换来的。因此,离职补偿金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所得,它与劳动者的个人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关系,是对个人生存权、劳动权受到严重影响时的补助,与婚姻关系没有明显内在的必然联系。
夫妻共同财产取得时间应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法律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也就是说,婚姻关系从登记之日起算,到夫妻一方死亡或者离婚生效之日止。
二、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定平均分割吗?
不一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没有区分的共同共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但是并非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一定按照各50%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特别是涉及一方父母出资或出资较多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情况,要全面考虑财产的资金来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夫妻对家庭所做贡献等因素,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况。
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如果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夫妻身份,即使双方存在同财共居的事实,其财产关系也只是一般的财产关系,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则不适用该夫妻财产制。
婚内可以分割夫妻财产吗
婚内一般不可以分割夫妻财产,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内可以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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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内可以分割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以不允许分割为原则,允许分割为例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旨在绕过婚姻关系问题直接解决双方之财产纠纷,以保护在夫妻关系中处于弱势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允许分割的情形仅限定为法律规定的情形,不能类推适用,亦不能扩大解释:
1、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即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毁损”应指故意的情形,不包括过失造成的损坏。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这里的扶养是广义的概念,既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义务,也包括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义务,还包括同辈之间(如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法律特别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5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商店,产生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夫妻一方获得的稿费收入、专利权转让费用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这部分财产不包括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5.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双方离婚,共同生活的基础不复存在,自然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除了共同财产,共同债务也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商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另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况进行判决。
夫妻一方的辞职补偿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一方的辞职补偿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辞职补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有明显区别。正常的工资、奖金是对劳动者平时所付出劳动的补偿,而辞职补偿金是针对劳动者辞职这一特定事件而发生的。它一方面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多年与之建立忠诚、稳定劳动关系的奖励,另一方面是对劳动者失去工作后能在一定时期内得以继续谋生、减少生存风险的一种经济扶助。
2、辞职补偿金是劳动者以放弃长期、稳定的劳动期待收入为代价换来的。因此,辞职补偿金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所得,它与劳动者的个人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关系,是对个人生存权、劳动权受到严重影响时的补助,与婚姻关系没有明显内在的必然联系。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协议分割与判决分割。
(1)协议分割。以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分割方案为先,最大限度地尊重双方对私权事务的意思自治。协议作出后,在一定程度上,男女双方在协议项下形成了具有给付内容的合同关系。
(2)判决分割。当男女双方无法通过协议解决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定的原则和规范进行认定。除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形外,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若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法院应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依据民法典第1087条,判决分割共同财产,以均等分割为一般原则,以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为补充原则。
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为民法典增加的内容,当夫妻一方对离婚存在过错,如存在重婚、虐待、遗弃等情况的,法院分割财产时,应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照顾,可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一些财产,或给予无过错方优先选择的权利。此外,因我国婚俗习惯多是女方落户到男方处,承包土地也多以男方为户主名义承担,为保护女方承包经营权,民法典第1087条第2款特别规定:“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后财产如何约定,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于法定财产制适用的效力。但大多数人认为,约定夫妻财产会有损夫妻感情,所以通常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制。此时,应当认识到只有符合法定情形时才可以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能分割夫妻财产吗
婚内一般不能分割夫妻财产。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婚内是否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婚内也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需要符合法定的情形。2、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出现了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夫妻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利益的行为;(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药费用。比如,一方父母或子女患有重病需要治疗,而另一方不愿支付医疗费用,可以不离婚而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婚内财产分割需要公证吗
夫妻婚内财产约定,不是必须公证,是否公证由双方协商决定。
婚内财产协议不公证,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只不过公证过的婚内财产协议往往具备较高的效力。如果双方对婚内财产协议中的内容没有争议,可以不公证。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因此,经过公证的婚前协议更具有证明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对经公证证明的协议,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因此,为确保协议的效力,双方也可以对婚前协议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夫妻婚内可以分割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以不允许分割为原则,允许分割为例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旨在绕过婚姻关系问题直接解决双方之财产纠纷,以保护在夫妻关系中处于弱势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允许分割的情形仅限定为法律规定的情形,不能类推适用,亦不能扩大解释:
1、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即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毁损”应指故意的情形,不包括过失造成的损坏。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这里的扶养是广义的概念,既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义务,也包括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义务,还包括同辈之间(如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法律特别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5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商店,产生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夫妻一方获得的稿费收入、专利权转让费用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这部分财产不包括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5.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双方离婚,共同生活的基础不复存在,自然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除了共同财产,共同债务也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商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另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况进行判决。
离职补偿金算共同财产么
一、离职补偿金算共同财产么
离职补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离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有明显区别。正常的工资、奖金是对劳动者平时所付出劳动的补偿,而离职补偿金是针对劳动者离职这一特定事件而发生的。它一方面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多年与之建立忠诚、稳定劳动关系的奖励,另一方面是对劳动者失去工作后能在一定时期内得以继续谋生、减少生存风险的一种经济扶助。
2、离职补偿金是劳动者以放弃长期、稳定的劳动期待收入为代价换来的。因此,离职补偿金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所得,它与劳动者的个人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关系,是对个人生存权、劳动权受到严重影响时的补助,与婚姻关系没有明显内在的必然联系。
夫妻共同财产取得时间应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法律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也就是说,婚姻关系从登记之日起算,到夫妻一方死亡或者离婚生效之日止。
二、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定平均分割吗?
不一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没有区分的共同共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但是并非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一定按照各50%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特别是涉及一方父母出资或出资较多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情况,要全面考虑财产的资金来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夫妻对家庭所做贡献等因素,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况。
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如果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夫妻身份,即使双方存在同财共居的事实,其财产关系也只是一般的财产关系,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则不适用该夫妻财产制。
婚内可以分割夫妻财产吗
婚内一般不可以分割夫妻财产,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内可以分割吗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内可以分割吗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内可以分割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以不允许分割为原则,允许分割为例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旨在绕过婚姻关系问题直接解决双方之财产纠纷,以保护在夫妻关系中处于弱势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允许分割的情形仅限定为法律规定的情形,不能类推适用,亦不能扩大解释:
1、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即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毁损”应指故意的情形,不包括过失造成的损坏。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这里的扶养是广义的概念,既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义务,也包括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义务,还包括同辈之间(如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法律特别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5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商店,产生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夫妻一方获得的稿费收入、专利权转让费用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这部分财产不包括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5.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双方离婚,共同生活的基础不复存在,自然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除了共同财产,共同债务也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商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另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况进行判决。
夫妻一方的辞职补偿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一方的辞职补偿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辞职补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有明显区别。正常的工资、奖金是对劳动者平时所付出劳动的补偿,而辞职补偿金是针对劳动者辞职这一特定事件而发生的。它一方面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多年与之建立忠诚、稳定劳动关系的奖励,另一方面是对劳动者失去工作后能在一定时期内得以继续谋生、减少生存风险的一种经济扶助。
2、辞职补偿金是劳动者以放弃长期、稳定的劳动期待收入为代价换来的。因此,辞职补偿金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所得,它与劳动者的个人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关系,是对个人生存权、劳动权受到严重影响时的补助,与婚姻关系没有明显内在的必然联系。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协议分割与判决分割。
(1)协议分割。以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分割方案为先,最大限度地尊重双方对私权事务的意思自治。协议作出后,在一定程度上,男女双方在协议项下形成了具有给付内容的合同关系。
(2)判决分割。当男女双方无法通过协议解决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定的原则和规范进行认定。除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形外,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若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法院应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依据民法典第1087条,判决分割共同财产,以均等分割为一般原则,以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为补充原则。
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为民法典增加的内容,当夫妻一方对离婚存在过错,如存在重婚、虐待、遗弃等情况的,法院分割财产时,应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照顾,可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一些财产,或给予无过错方优先选择的权利。此外,因我国婚俗习惯多是女方落户到男方处,承包土地也多以男方为户主名义承担,为保护女方承包经营权,民法典第1087条第2款特别规定:“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后财产如何约定,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于法定财产制适用的效力。但大多数人认为,约定夫妻财产会有损夫妻感情,所以通常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制。此时,应当认识到只有符合法定情形时才可以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能分割夫妻财产吗
婚内一般不能分割夫妻财产。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婚内是否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婚内也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需要符合法定的情形。2、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出现了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夫妻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利益的行为;(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药费用。比如,一方父母或子女患有重病需要治疗,而另一方不愿支付医疗费用,可以不离婚而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婚内财产分割需要公证吗
夫妻婚内财产约定,不是必须公证,是否公证由双方协商决定。
婚内财产协议不公证,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只不过公证过的婚内财产协议往往具备较高的效力。如果双方对婚内财产协议中的内容没有争议,可以不公证。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因此,经过公证的婚前协议更具有证明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对经公证证明的协议,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因此,为确保协议的效力,双方也可以对婚前协议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