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没有签合同要交物业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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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未提供资质证明,业主也要交物业费。物业合同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之后,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一、未签物业合同能否拒交物业费
1、物业合同到期,但未被决议解除的,业主要交物业费在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时,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与原物业公司继续签订合同,亦未明确要求原物业公司退出,而物业公司仍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可以认为双方之间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因此,物业合同到期没续签,物业服务公司以实际行动继续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也实际上享受了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理应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可拒交物业费。2、物业合同到期,已被决议解除的,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当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前,小区业主大会或业委会通过会议,明确表决解除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要求物业公司限期搬走的,物业公司应当在物业合同到期后在限期内搬走。如果物业公司拒绝搬走,强行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那么物业公司不能以提供“实际物业服务”来收取服务费,此时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如果因小区物业费用发生纠纷,又无法协商解决的,我们建议大家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物业公司“恶人先告状”时,有证据进行打官司,或者可以选择主动委托专业物业合同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
二、业主不交物业费怎么办
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有以下两种办法:
1、物业可以催缴。
2、如果在合理的期限内,仍然不交物业费,此时物业可以将其起诉到人民法院。
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提供一定标准的服务,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如果物业公司服务到位,业主故意拖欠物业费,经多次催告仍不支付的,物业公司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与业主的争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一、未签物业合同能否拒交物业费
1、物业合同到期,但未被决议解除的,业主要交物业费在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时,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与原物业公司继续签订合同,亦未明确要求原物业公司退出,而物业公司仍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可以认为双方之间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因此,物业合同到期没续签,物业服务公司以实际行动继续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也实际上享受了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理应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可拒交物业费。2、物业合同到期,已被决议解除的,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当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前,小区业主大会或业委会通过会议,明确表决解除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要求物业公司限期搬走的,物业公司应当在物业合同到期后在限期内搬走。如果物业公司拒绝搬走,强行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那么物业公司不能以提供“实际物业服务”来收取服务费,此时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如果因小区物业费用发生纠纷,又无法协商解决的,我们建议大家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物业公司“恶人先告状”时,有证据进行打官司,或者可以选择主动委托专业物业合同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
二、业主不交物业费怎么办
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有以下两种办法:
1、物业可以催缴。
2、如果在合理的期限内,仍然不交物业费,此时物业可以将其起诉到人民法院。
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提供一定标准的服务,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如果物业公司服务到位,业主故意拖欠物业费,经多次催告仍不支付的,物业公司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与业主的争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