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工伤合同到期单位能不续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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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工伤合同到期单位可以不续签。劳动者被鉴定为7级至10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7级至10级伤残的,不管其劳动能力是否恢复,劳动合同期满即可终止。
一、济南工伤保险伤残赔偿有什么标准
伤残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待遇
1级至4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5-6级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20个月、18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5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7-10级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的25个月,8级的20个月,9级的15个月,10级的10个月。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能领取失业金吗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可以领失业金。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领取失业保障金。
三、企业与伤残劳动者能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企业与伤残劳动者能否解除劳动关系,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劳动者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法者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济南工伤保险伤残赔偿有什么标准
伤残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待遇
1级至4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5-6级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20个月、18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5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7-10级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的25个月,8级的20个月,9级的15个月,10级的10个月。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能领取失业金吗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可以领失业金。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领取失业保障金。
三、企业与伤残劳动者能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企业与伤残劳动者能否解除劳动关系,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劳动者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法者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