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不是必须通过银行卡发放的。
劳动法并无规定工资具体发放形式,具体由公司自行决定,直接发现金和委托银行发放都是可以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六条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也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劳动法工资发放规定如下:
1、有签劳动合同,按合同上所约定的发放工资,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2、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当时双方约定的结算工资方式进行结算,一般是由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协商后决定,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