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首付全有男方父母出资,加女方名字。 怎么能做到女方不平分首付购房款,只分走增值和还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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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04
婚后,首付全有男方父母出资,加女方名字。 怎么能做到女方不平分首付购房款,只分走增值和还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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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写双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您好,您这个房屋属于不动产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需要双方共同还贷
我想问的是首付款的争议
首付款,全来自男方。 女方平分不走吧?
您好,加了您的名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的话,房产一人一半
整个房产一人一半,又债务的话,也是一人一半哦
那我女方也直接拥有首付的一半了咯
您好,是的啊
债务也是一人一半。为了女方不把首付款分走。 前提:目前已婚,债务是不是家庭共同承担?那我是不是可以瞒着女方跟父母签订借款合同,父母是将钱借给我的而已。并去公证。这样女方一同负债,意思也就是不会被分走首付款了
您好,可以
签订了借款合同
就属于债务
女方离婚也要承担债务
即使是婚后瞒着女方,去找父母借的,也可以咯。 所以,需要那借款合同去公证吧?
您好,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哦
好的,明白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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