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出嫁了,可以回娘家和哥哥弟弟争父母的屋地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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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数额。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23
女儿出嫁了,可以回娘家和哥哥弟弟争父母的屋地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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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像您所说的这种情况,虽然女儿已经出嫁了,但是女儿依旧想用对父母财产的继承权,所以说女儿是可以回到娘家继续争财产的。
但是父母留下的房屋以在2007年之间以不能住人,弟弟的儿子丛新修健,健好之后2017年被征收这种情况下还可以回到娘家继续争吗
当然可以,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跟出嫁无关。除非有遗嘱明确表示不能继承。
女儿出嫁了可以回娘家和兄弟争家产。因为,在法律上规定子女都有瞻养老人的义务,无论男孩还是女孩,既然,有瞻养父母的义务,所以,也有继承家产的权利。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数额。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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