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BC公司于20×1年1月1日从租赁公司租入一套设备,价值60万元,租期6年,租赁期满时预计残值5万元,归租赁公司.
1个回答
关注

展开全部
若承租人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承租人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若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5-27
ABC公司于20×1年1月1日从租赁公司租入一套设备,价值60万元,租期6年,租赁期满时预计残值5万元,归租赁公司.
若承租人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承租人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若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就是说,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特别约定,而租赁物的损坏主要责任不在承租人时,则修缮责任应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有着主要过失的,由承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问一问自定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