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执行人多久可以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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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失信被执行人对法院生效判决书履行完毕结案后,人民法院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2年。情节严重可以延长一至三年。首先,如果您已经被列入了失信人员名单后,就不可能有自动解除的说法,因为您还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在最新修订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具有以下情形的被列为失信人员:
(1)伪造证据,利用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的;
(2)进行虚假诉讼或是仲裁的,或者进行财产转移的方式来逃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规定限制消费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2年。情节严重可以延长一至三年。首先,如果您已经被列入了失信人员名单后,就不可能有自动解除的说法,因为您还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在最新修订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具有以下情形的被列为失信人员:
(1)伪造证据,利用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的;
(2)进行虚假诉讼或是仲裁的,或者进行财产转移的方式来逃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规定限制消费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