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人是一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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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人不是一样的,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一、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概念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里规定得相当明确,法人是一种组织,而不是某一个人。
“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二、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1、法人主要指的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通常指的是一个独立的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最常见的就是公司。
2、法定代表人看字眼就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是在法人成立的时候报送政府备案的负责人,经过审批后不能随意变更。
3、法人代表是要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由企业或单位派出办事的代表,如果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是不能产生法人代表。
(二)权限不同
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的时候要法定代表人授权,而且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内代表法人进行活动,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为,但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是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的,不过是要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
(三)产生的方式不同
法人代表是依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而产生的,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授权,就不可能产生人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是由上级任命或是由企业权力机构选举产生的。
(四)变更程序不同
法人代表变更不需要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是必须要办理登记手续。
(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法人代表造成的损失或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超出委托的权限范围造成的损失由法人代表本人自行承担;法人是一种组织,如公司,而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则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自然人。
法人代表:也可称为法人的授权代表,这个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揽子事项的授权。这与法定代表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法定代表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一、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概念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里规定得相当明确,法人是一种组织,而不是某一个人。
“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二、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1、法人主要指的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通常指的是一个独立的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最常见的就是公司。
2、法定代表人看字眼就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是在法人成立的时候报送政府备案的负责人,经过审批后不能随意变更。
3、法人代表是要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由企业或单位派出办事的代表,如果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是不能产生法人代表。
(二)权限不同
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的时候要法定代表人授权,而且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内代表法人进行活动,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为,但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是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的,不过是要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
(三)产生的方式不同
法人代表是依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而产生的,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授权,就不可能产生人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是由上级任命或是由企业权力机构选举产生的。
(四)变更程序不同
法人代表变更不需要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是必须要办理登记手续。
(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法人代表造成的损失或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超出委托的权限范围造成的损失由法人代表本人自行承担;法人是一种组织,如公司,而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则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自然人。
法人代表:也可称为法人的授权代表,这个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揽子事项的授权。这与法定代表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法定代表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