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一般会是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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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后果有: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应当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隐匿、谎报。
一、公司违法会计负什么责任
税务机关在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是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并且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如果公司的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符合公布标准,那么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息就会被公布。这样的话就会影响到会计人员的征信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妨害清算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虚假破产罪,逃税罪,虚开发票罪等。一旦公司出现税收违法犯罪,作为公司的财务人员。会被界定为属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二、情节严重的隐匿销毁财务报告怎么处罚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规定处罚。
三、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怎么处罚
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要件: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隐匿依法应当保存的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二条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公司违法会计负什么责任
税务机关在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是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并且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如果公司的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符合公布标准,那么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息就会被公布。这样的话就会影响到会计人员的征信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妨害清算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虚假破产罪,逃税罪,虚开发票罪等。一旦公司出现税收违法犯罪,作为公司的财务人员。会被界定为属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二、情节严重的隐匿销毁财务报告怎么处罚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规定处罚。
三、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怎么处罚
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要件: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隐匿依法应当保存的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二条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