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辞职了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
展开全部
1、和老板协商解决;
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该程序是专门为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费用;
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
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一、离职没签合同公司不发工资要怎么办
1、和老板协商解决;
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该程序是专门为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费用;
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
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二、上班没签合同不给工资去哪投诉
上班没签合同不给工资投诉的地方如下:
1、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2、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给付工资和滞纳金;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申请劳动仲裁应提交以下材料:
1、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三、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
1、与老板协商解决问题;
2、向当地劳动局内部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末30日内结算工资,超过30日构成拖欠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该程序是专门为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费用;
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
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一、离职没签合同公司不发工资要怎么办
1、和老板协商解决;
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该程序是专门为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费用;
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
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二、上班没签合同不给工资去哪投诉
上班没签合同不给工资投诉的地方如下:
1、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2、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给付工资和滞纳金;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申请劳动仲裁应提交以下材料:
1、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三、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
1、与老板协商解决问题;
2、向当地劳动局内部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末30日内结算工资,超过30日构成拖欠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