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增值税发票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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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是根据商品生产流通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征收的税收。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的税率为17%和13%,提供加工、修理和修理的税率为17%。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售税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服务,按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向买方征收的增值税。进项税是指纳税人购买货物或接受应税服务所支付或承担的增值税。
一、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包括:1。销售人员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增值税。
3、购买免税农产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按成本和10%的扣除率计算。此外,运费发票(购买固定资产的运费除外)按7%抵扣进项税。购买废旧物资作为原材料的,可以抵扣10%的进项税。
二、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有:
1、购买固定资产(东北三省除外);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买货物或应税服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买货物或应税服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买货物或应税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购买货物;
6、非正常损失的产品和成品消耗的购买货物或应税服务。
三、增值税抵扣税额1购买免税农产品抵扣率13%2运输费用抵扣率7%3生产性一般纳税人从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购买废旧物资抵扣率10%4应交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出口抵扣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当应交增值税额为负时,当期进项税额不足以抵扣的部分可结转至下期继续抵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五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七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一、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包括:1。销售人员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增值税。
3、购买免税农产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按成本和10%的扣除率计算。此外,运费发票(购买固定资产的运费除外)按7%抵扣进项税。购买废旧物资作为原材料的,可以抵扣10%的进项税。
二、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有:
1、购买固定资产(东北三省除外);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买货物或应税服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买货物或应税服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买货物或应税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购买货物;
6、非正常损失的产品和成品消耗的购买货物或应税服务。
三、增值税抵扣税额1购买免税农产品抵扣率13%2运输费用抵扣率7%3生产性一般纳税人从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购买废旧物资抵扣率10%4应交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出口抵扣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当应交增值税额为负时,当期进项税额不足以抵扣的部分可结转至下期继续抵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五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七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