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欠钱不还的老赖该怎么办?
展开全部
可以向法院起诉。1.债权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2.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不偿还债务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判决生效后的2年内,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债务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呢
债务纠纷可以采取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并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法定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调解。双方可以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达成调解书后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3.仲裁。双方之间有仲裁协议的,可以向衡喊做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起诉要到被告住所地也就是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二、债务人失踪诉讼时效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主张债权的诉讼时效依然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民间借贷债权人能提前还款吗
可以,但需要征求对方意见,民间借贷不还钱,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借款人,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咐衡自权利人渗中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一、债务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呢
债务纠纷可以采取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并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法定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调解。双方可以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达成调解书后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3.仲裁。双方之间有仲裁协议的,可以向衡喊做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起诉要到被告住所地也就是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二、债务人失踪诉讼时效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主张债权的诉讼时效依然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民间借贷债权人能提前还款吗
可以,但需要征求对方意见,民间借贷不还钱,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借款人,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咐衡自权利人渗中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