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规定定金数额怎么算?

唐玉娟
2022-12-11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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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定金数额是由当事人约定确定的,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一、没签购房协议定金退吗?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因买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购房协议未能签订的,买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因卖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购房协议未能签订的,卖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有:
1、定金的数额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2、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3、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应该直接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房屋买卖定金合同效力是否终止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违约,可以要求违约的合同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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