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对二维码收款新规定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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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支付机构推出二维码是市场和业务发展的必然需求,支付风险与支付便利性一定程度成正比,衡量风险有多个维度,如风险发生的概率、风险缓释的难易程度及成本、风险一旦发生带来的损失大小、风险一旦发生影响的人群及波及面。央行并未完全叫停二维码作为支付载体的方式,但是央行需要把控总体的风险水平,如二维码支付的限额、使用场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二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对经其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前二款金融机构在境外的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银行业监督管理应当保护银行业公平竞争,提高银行业竞争能力。
支付机构推出二维码是市场和业务发展的必然需求,支付风险与支付便利性一定程度成正比,衡量风险有多个维度,如风险发生的概率、风险缓释的难易程度及成本、风险一旦发生带来的损失大小、风险一旦发生影响的人群及波及面。央行并未完全叫停二维码作为支付载体的方式,但是央行需要把控总体的风险水平,如二维码支付的限额、使用场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二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对经其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前二款金融机构在境外的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银行业监督管理应当保护银行业公平竞争,提高银行业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