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婆家没离婚想迁回娘家
1个回答
关注
展开全部
亲,您好!以下是关于户口在婆家没离婚想迁回娘家的相关信息:
户口在婆家没离婚想迁回娘家是可以的,具体原因如下:
1. 按照规定,迁户口通常只需要户主同意即可。也就是说,您父母家户口簿上的户主陪同您到所在地派出所签字同意,即可完成迁回手续。
2. 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当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后,应将户口迁移至现住地,并进行相应的户口迁移手续。
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1. 女方需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婚姻情况证明、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材料。
2. 被投靠人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及关系证明等证件材料。
3. 申请人持上述证件材料到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再到公安局办理准迁证。
4. 取得准迁证后,持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5. 持户籍迁入手续到迁入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完成落户手续。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您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12-25
户口在婆家没离婚想迁回娘家
亲,户口在婆家但未离婚,想迁回娘家是可以的。具体原因如下:
1. 根据规定,迁户口通常只需户主同意。也就是说,由父母家户口簿上的户主陪同当事人到所在地派出所签字同意即可完成迁回。
2. 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当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为了进行户口迁移,需按照公安机关关于户口迁移的规定,办理相应的迁移手续。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女方需准备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婚姻情况证明、结婚证、户口本和身份证等证件材料。
(2)被投靠人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3)申请人将这些证件材料提交至派出所申请,然后前往公安局办理准迁证。
(4)取得准迁证后,持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办理迁出户口手续。
(5)持户籍迁入手续到迁入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完成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需要有房产证的吗
您好,不需要的,您要先到您老公家的户籍派出所,写一份户口迁到其他地方的申请表,再到您自己娘家的户籍派出所写一份同意接受户口转回的信息表格就可以
派出所同一个地方
您是迁会自己娘家,户口迁到您自己父母名下,不需要有房子之类条件
那也是要写的,两份,一份同意迁户口,一份同意接受户口迁回
您不懂,您可以直接问民警,他们会给您一份表格,您到时候按表格上的资料填写就可以了
好的
谢谢
我是迁到我妈妈改嫁的这个户,不是我的原籍,我的主籍是在江西,
您好,也没事的,就是要到您的户籍派出所办理
以您现在的户口本户籍信息为准,在以要迁到哪里的户籍为准
好
迁户口,没那么麻烦,只要户籍派出所能接收就可以了,一般您在那边有亲属都是会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