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到医院生产医院医生未及时发现子宫收缩不好,导致大出血切除子宫,医院有没有责任?属不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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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您好~如果是意愿的过去导致的大出血切除子宫,医院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院内根据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3-27
产妇到医院生产医院医生未及时发现子宫收缩不好,导致大出血切除子宫,医院有没有责任?属不属于医疗事故?
您好~如果是意愿的过去导致的大出血切除子宫,医院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院内根据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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