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个教育法规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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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个教育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颁布时间是1980年2月12日,生效时间是198年1月1日。为了促进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个教育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颁布时间是1980年2月12日,生效时间是198年1月1日。为了促进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