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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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施工组织设计应获得监理方、建设(发包)方等方面签批,但是,必须经施工项目部所属施工企业负责人(依据本企业有关规定)批准,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可生效。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20-2009,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
2、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3、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
4、规模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和审批。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工程的基本情况,工程性质和作用,主要说明工程类型、使用功能、建设目的、建成后的地位和作用。
2、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
施工安排及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及工艺。
3、施工进度计划
编制控制性网络计划。工期采用四级网络计划控制,一级为总进度,二级为三个月滚动计划,三级为月进度计划,四级为周进度计划。
4、施工平面图
根据场区情况设计绘制施工平面平置图,大体包括各类起重机械的数量,位置及其开行路线;搅拌站、材料堆放仓库和加工场的位置,运输道路的位置,行政、办公、文化活动等设施的位置,水电管网的位置等内容。
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施工工期、施工质量、施工成本、施工安全、施工环境和施工效率,以及其他技术经济指标。
三、施工组织设计的类型
施工组织设计按设计阶段和编制对象不同,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三类。
(1)施工组织总设计
施工组织总设计是以若干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工程或特大型项目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总设计一般在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批准之后,总承包单位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分包单位协助总承包单位工作。
施工组织总设计是对整个项目的施工过程起统筹规划、重点控制的作用。其任务是确定建设项目的开展程序,主要建筑物的施工方案,建设项目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资源需用量计划及施工现场总体规划等。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单位(子单位)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T组织设计,对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施T过程起指导和约束作用。单位一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图纸设计完成之后、工程开工之前,在施工项目负责人领导下进行编制的。
(3)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以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用以具体指导其施工过程。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
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法律依据:《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3.0.2规定:我国工程建设程序可归为以下四个阶段:投资决策阶段、勘察设计阶段、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付费使用阶段。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3.0.7规定: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前应熟悉、掌握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到现场进行实地调研并搜集有关施工资料。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3.0.1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依据和借用的素材应是现行有效的,不得引用国家废止的文件和标准。严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使用国家、省、市明令淘汰和禁止的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
施工组织设计应获得监理方、建设(发包)方等方面签批,但是,必须经施工项目部所属施工企业负责人(依据本企业有关规定)批准,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可生效。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20-2009,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
2、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3、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
4、规模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和审批。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工程的基本情况,工程性质和作用,主要说明工程类型、使用功能、建设目的、建成后的地位和作用。
2、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
施工安排及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及工艺。
3、施工进度计划
编制控制性网络计划。工期采用四级网络计划控制,一级为总进度,二级为三个月滚动计划,三级为月进度计划,四级为周进度计划。
4、施工平面图
根据场区情况设计绘制施工平面平置图,大体包括各类起重机械的数量,位置及其开行路线;搅拌站、材料堆放仓库和加工场的位置,运输道路的位置,行政、办公、文化活动等设施的位置,水电管网的位置等内容。
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施工工期、施工质量、施工成本、施工安全、施工环境和施工效率,以及其他技术经济指标。
三、施工组织设计的类型
施工组织设计按设计阶段和编制对象不同,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三类。
(1)施工组织总设计
施工组织总设计是以若干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工程或特大型项目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总设计一般在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批准之后,总承包单位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分包单位协助总承包单位工作。
施工组织总设计是对整个项目的施工过程起统筹规划、重点控制的作用。其任务是确定建设项目的开展程序,主要建筑物的施工方案,建设项目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资源需用量计划及施工现场总体规划等。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单位(子单位)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T组织设计,对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施T过程起指导和约束作用。单位一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图纸设计完成之后、工程开工之前,在施工项目负责人领导下进行编制的。
(3)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以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用以具体指导其施工过程。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
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法律依据:《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3.0.2规定:我国工程建设程序可归为以下四个阶段:投资决策阶段、勘察设计阶段、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付费使用阶段。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3.0.7规定: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前应熟悉、掌握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到现场进行实地调研并搜集有关施工资料。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3.0.1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依据和借用的素材应是现行有效的,不得引用国家废止的文件和标准。严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使用国家、省、市明令淘汰和禁止的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