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民政局结婚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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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西民政局结婚要什么材料(内地结婚)
1.双方近期大二寸半身红底免冠照片;
2.无近亲关系签字申明;
3.户口簿;
4.身份证。
二、海西民政局结婚地点(格尔木市)
格尔木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民政局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晌誉知、海西民政局结婚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宴消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虚局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1.双方近期大二寸半身红底免冠照片;
2.无近亲关系签字申明;
3.户口簿;
4.身份证。
二、海西民政局结婚地点(格尔木市)
格尔木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民政局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晌誉知、海西民政局结婚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宴消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虚局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