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计算公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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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种类按性质可以分为强制保险与商业险,车险种类根据保障的责任范围还可以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
1、车辆损失险保费=基本保险费+本险种保险金额×费率
2、第三者责任险保费=固定档次赔偿限额对应的固定保险费
3、全车盗抢险保费=车辆实际价值×费率
4、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保费=本险种保险金额×费率
5、玻璃单独破碎险保费=新车购置价×费率
6、自燃损失险保费=本险种保险金额×费率
7、车上责任险保费=本险种赔偿限额×费率
8、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保费=本险种赔偿限额×费率
9、不计免赔特约险保费=(车辆损失险保险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费率
一、汽车保险的种类
基本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三者险)、汽车损失险(车损险);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以下是九种基本的汽车保险种类的险种。
1、险种之一:车辆损失险(主险)
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这与第三者刚相反是顾自己的,如果您爱惜自己的车就要买。
2、险种之二:第三者责任险(主险)
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
3、险种之三:盗抢险(附加险)
盗抢险,全称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4、险种之四:车上座位责任险(主险)
车上座位责任险又叫车上人员责任险或车上责任险,是一种车辆商业险主险。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
5、险种之五:玻璃单独破碎险(附加险)
玻璃单独破碎险,即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的损失的一种商业保险。玻璃单独破碎,是指被保车辆只有挡风玻璃和车窗玻璃(不包括车灯、车镜玻璃)出现破损的情况。
6、险种之六:自燃损失险(附加险)
自燃损失险指负责赔偿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造成车辆本身的损失。本保险为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车辆方可投保本保险。
7、险种之七:划痕险(附加险)
车身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保障责任是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划痕险的保费并不高,一般在几百元左右。
8、险种之八:不计免赔特约险(附加险)
不计免赔特约险属于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保险的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1、车辆损失险保费=基本保险费+本险种保险金额×费率
2、第三者责任险保费=固定档次赔偿限额对应的固定保险费
3、全车盗抢险保费=车辆实际价值×费率
4、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保费=本险种保险金额×费率
5、玻璃单独破碎险保费=新车购置价×费率
6、自燃损失险保费=本险种保险金额×费率
7、车上责任险保费=本险种赔偿限额×费率
8、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保费=本险种赔偿限额×费率
9、不计免赔特约险保费=(车辆损失险保险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费率
一、汽车保险的种类
基本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三者险)、汽车损失险(车损险);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以下是九种基本的汽车保险种类的险种。
1、险种之一:车辆损失险(主险)
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这与第三者刚相反是顾自己的,如果您爱惜自己的车就要买。
2、险种之二:第三者责任险(主险)
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
3、险种之三:盗抢险(附加险)
盗抢险,全称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4、险种之四:车上座位责任险(主险)
车上座位责任险又叫车上人员责任险或车上责任险,是一种车辆商业险主险。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
5、险种之五:玻璃单独破碎险(附加险)
玻璃单独破碎险,即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的损失的一种商业保险。玻璃单独破碎,是指被保车辆只有挡风玻璃和车窗玻璃(不包括车灯、车镜玻璃)出现破损的情况。
6、险种之六:自燃损失险(附加险)
自燃损失险指负责赔偿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造成车辆本身的损失。本保险为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车辆方可投保本保险。
7、险种之七:划痕险(附加险)
车身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保障责任是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划痕险的保费并不高,一般在几百元左右。
8、险种之八:不计免赔特约险(附加险)
不计免赔特约险属于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保险的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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