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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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是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一、涉外离婚诉讼归哪个法院管辖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定居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外国人的作品在哪些情形下受我国著作权法
外国人作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我国法律保护:
(1)外国人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受我国法律保护;(2)外国人、无国籍人根据其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圆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3)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我国法律的保护。
三、涉外委托我国驻他国使(领)官代为送达如何适用
此方式适用于居住在国外的,具有我国国籍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第二十二条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一、涉外离婚诉讼归哪个法院管辖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定居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外国人的作品在哪些情形下受我国著作权法
外国人作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我国法律保护:
(1)外国人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受我国法律保护;(2)外国人、无国籍人根据其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圆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3)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我国法律的保护。
三、涉外委托我国驻他国使(领)官代为送达如何适用
此方式适用于居住在国外的,具有我国国籍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第二十二条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