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如果不赔偿怎么办

姜超
2022-12-17 · 刑事辩护,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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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因为《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一、工伤事故无法赔偿怎么办?
发生了工伤事故,首先应申请工伤事故认定。一旦认定为工伤事故,则可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由用人单位偿还。此外,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此,我们可以得知,如果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或者是第三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工伤保险基金都会先行支付。
二、临时工工伤如何赔偿?
临时工未买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法追偿。
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的工伤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发生工伤,如果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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