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有效吗

吴莉
2022-12-19 ·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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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没有效。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时,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一、房屋买卖共同财产个人签字是否生效
房屋买卖共同财产个人签字生效。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共同房屋一方是否可以出卖
共同房屋一方不可以出卖,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卖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须经另一方追认后,合同才有效。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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