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法规对夜总会中的有偿陪侍的客人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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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法规对夜总会中的有偿陪侍的客人如何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第四十三条 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偿陪侍主要是指通过对“情感”、“旅游”等进行“陪护”和“陪伴”来换取报酬的行为。在中国的营业性质娱乐场所中,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都属违法行为。夜总会,泛指各类夜生活娱乐场所。世界各地的夜总会,性质及定义皆不尽相同;于夜总会内进行的主要活动也有相异之处,但大致上都与舞蹈有关,而客人大都属成年人并会喝酒。一些地区的夜总会,设有舞池、乐队或DJ,提供歌舞表演。还有一些举办聚会,团体活动也在这里。以上就是对于我国法律法规对夜总会中的有偿陪侍的客人如何处理的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