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构成有哪些基本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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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的分类如下:
1、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2、完结的犯罪构成与待补充的犯罪构成;
3、单一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等等。
一、刑法规定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刑法定罪量刑标准: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时间。2、根据影响犯罪构成的其他犯罪金额、犯罪次数、犯罪结果等犯罪事实,以量刑为起点,增加刑量,确定标准刑。3、根据量刑情节调整基准刑,综合考虑整个案件情况依法判刑。量刑根据事实以法律为准,根据犯罪事实、性格、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判决。
二、判定有没有刑事责任的期限要多久?
没有一个确定时间。是否构成刑事责任,依据是否侵犯了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判断。依据:具备犯罪构成要件是负刑事责任的依据。犯罪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律规定的年龄,主观方面存在故意或过失,犯罪客体和客观方面要件必须是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刑事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并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即已构成犯罪,行为人才应负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不危害社会,或者法律明文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则无刑事责任可言。例如,无责任能力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或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履行有益于社会的业务上的行为。
三、虚假诉讼罪的标准
犯罪分子的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的既遂标准为满足其犯罪构成的要件,其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包括有: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司法部门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使用捏造或编造虚假的事实,作为诉求和证据,提起诉讼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三条
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1、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2、完结的犯罪构成与待补充的犯罪构成;
3、单一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等等。
一、刑法规定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刑法定罪量刑标准: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时间。2、根据影响犯罪构成的其他犯罪金额、犯罪次数、犯罪结果等犯罪事实,以量刑为起点,增加刑量,确定标准刑。3、根据量刑情节调整基准刑,综合考虑整个案件情况依法判刑。量刑根据事实以法律为准,根据犯罪事实、性格、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判决。
二、判定有没有刑事责任的期限要多久?
没有一个确定时间。是否构成刑事责任,依据是否侵犯了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判断。依据:具备犯罪构成要件是负刑事责任的依据。犯罪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律规定的年龄,主观方面存在故意或过失,犯罪客体和客观方面要件必须是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刑事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并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即已构成犯罪,行为人才应负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不危害社会,或者法律明文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则无刑事责任可言。例如,无责任能力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或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履行有益于社会的业务上的行为。
三、虚假诉讼罪的标准
犯罪分子的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的既遂标准为满足其犯罪构成的要件,其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包括有: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司法部门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使用捏造或编造虚假的事实,作为诉求和证据,提起诉讼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三条
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