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工可以解除合同吗

顾超
2023-03-17 · 建设工程,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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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临时工满足条件的可以随时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3、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可以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临时用工合同解除要赔偿吗
1、临时用工合同解除,在符合法定情形的情况下也是要支付赔偿金的。临时工也属于受到劳动法保护的合同制用工,而如果试用期员工存在法定过错的话,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部分损失。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临时用工可以签劳务合同吗
临时用工可以签劳务合同,临时用工签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适用《民法典》,应当签订劳务合同。合同内容一般包括有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的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用工合同可以解除吗
1、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解除;(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4)经济性裁员。2、法律依据(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 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临时用工合同生效吗
1、临时工签合同生效。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有关法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临时用工合同可以不缴纳社保吗
订立临时用工合同的,不可以不缴纳社保。用人单位需要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未按时足额缴纳的,需要在限期内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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