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护师考试条件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1、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估合格的二级健康护理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2、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境外中等以上医学院校的护理毕业证书和护理执业许可证,外国人应当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HSK汉语水平考试证书,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实习3个月以上。
主管护师的作用:
1.在护士长的领导和护士长的指导下工作。
2.负责科室内的护理质量检查和技术指导。协助科室护士长进行质量控制,控制护理质量。
3.掌握护理理论基础,参与指导护士使用护理程序。制定具有护理特色的护理计划,对患者实施整体护理。
4.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中的难题。指导和参与危重病、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