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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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有:
1、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指合同主体不适格、合同违法等法定情形下,合同归于无效的结果;
2、合同可撤销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指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示公平等法定情形下,赋予撤销权人决定该合同是否撤销的结果。
一、可撤销合同的情况
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而没有表示真实意思或者合同存在显失公平等情况导致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的情况。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如何区别
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1、可撤销合同的原因主要包括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利用他人、欺诈和胁迫;无效合同的原因主要包括掩盖非法目的、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害公共利益、损害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2、在不同的可撤销合同中,撤销权人有权决定是否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无权干预;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权主动干预无效合同;
3、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无效合同虽然合同已经成立并存在,但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可撤销合同并非绝对无效,在被撤销前仍然有效,保持法律效力,但法律赋予一方撤销权;
4、不同的法律责任不仅自始至终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且相关当事人可能对其行为承担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可撤销合同是根据一方的主观意愿行使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5、如果无效合同期限制行使无效力,则不得行使。
三、解除合同和合同无效的区别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致使合同至始不产生法律效力,而撤销合同是指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合同可被撤销的情形,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具有可撤销事由1年之内经过诉讼或者仲裁行使法定的撤销权后才能致使合同不产生效力;无效合同的无效是绝对的、当然的、自始的无效,无效合同的原因有: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意。合同撤销权的发生一般是基于法律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1、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指合同主体不适格、合同违法等法定情形下,合同归于无效的结果;
2、合同可撤销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指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示公平等法定情形下,赋予撤销权人决定该合同是否撤销的结果。
一、可撤销合同的情况
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而没有表示真实意思或者合同存在显失公平等情况导致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的情况。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如何区别
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1、可撤销合同的原因主要包括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利用他人、欺诈和胁迫;无效合同的原因主要包括掩盖非法目的、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害公共利益、损害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2、在不同的可撤销合同中,撤销权人有权决定是否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无权干预;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权主动干预无效合同;
3、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无效合同虽然合同已经成立并存在,但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可撤销合同并非绝对无效,在被撤销前仍然有效,保持法律效力,但法律赋予一方撤销权;
4、不同的法律责任不仅自始至终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且相关当事人可能对其行为承担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可撤销合同是根据一方的主观意愿行使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5、如果无效合同期限制行使无效力,则不得行使。
三、解除合同和合同无效的区别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致使合同至始不产生法律效力,而撤销合同是指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合同可被撤销的情形,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具有可撤销事由1年之内经过诉讼或者仲裁行使法定的撤销权后才能致使合同不产生效力;无效合同的无效是绝对的、当然的、自始的无效,无效合同的原因有: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意。合同撤销权的发生一般是基于法律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