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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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的费用一.申请费发明:900元,印刷费5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500元申请附加费: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增收150元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增收50元从第301页起每页增收100元二.发明实质审查费:2500元三.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发明:255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205元四.年费(元)发明:1-3年900元4-6年1200元7-9年2000元10-12年4000元13-15年6000元16-20年80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3年600元4-5年900元6-8年1200元9-10年2000元五.其他费用:如著录项目变更费、优先权要求费、发明专利维持费等详见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七十五号公告。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包括各代办处)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各代办处的收费范围另行规定。专利费用减缓受理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条件:个人收入过低、事业单位科研经费不足及企业亏损者。提交文件:写明减缓理由的费用减缓请求书;法人请求费用减缓的,需同时提交由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费用减缓证明。减缓比例:
(1)个人请求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85%,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80%。
(2)单位或单位与个人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申请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70%。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60%。
(3)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不予减缓费用。
(1)个人请求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85%,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80%。
(2)单位或单位与个人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申请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70%。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60%。
(3)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不予减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