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密法规定什么可以确定绝密级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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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密法规定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国家秘密。
一、确定保密要害部位应当坚持哪些原则呢
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坚持最小化的原则。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
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二、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国家秘密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情的事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三、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哪些
国家秘密的密级按照法律规定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对于最重要的国家秘密,如果泄露会导致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认定为绝密级;对于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属于机密级;而对于一般的国家秘密,如果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为秘密级。对于泄露国家秘密的,将会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三条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下级机关、单位认为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有关定密事项属于上级机关、单位的定密权限,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立即报请上级机关、单位确定;没有上级机关、单位的,应当立即提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在其工作范围内按照规定的权限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
一、确定保密要害部位应当坚持哪些原则呢
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坚持最小化的原则。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
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二、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国家秘密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情的事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三、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哪些
国家秘密的密级按照法律规定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对于最重要的国家秘密,如果泄露会导致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认定为绝密级;对于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属于机密级;而对于一般的国家秘密,如果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为秘密级。对于泄露国家秘密的,将会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三条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下级机关、单位认为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有关定密事项属于上级机关、单位的定密权限,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立即报请上级机关、单位确定;没有上级机关、单位的,应当立即提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在其工作范围内按照规定的权限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