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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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不同: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而廉租房则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问题所提供的政策性住房。表现形式有差异。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公租房一般是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缴纳租金不同。一般情况下,廉租房要比公租房的租金要低上很多。不同城市公租房和廉租房租金缴纳金额不同,具体依据本地政策执行。租赁期限不同:公租房租赁总年限不超过5年,廉租房租赁总年限则没有明确标准。
一、梅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租房属于国家的政策性房屋,也叫公共租赁住房。如果想要在梅州申请公租房,那么,申请人要年满十八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支付租金的能力。并且需要是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十三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正在尝试就业、进城务工和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是不能在主城区有可以进行住房资助的直系亲属,不然不满足申请条件。
二、呼市公租房新政策
呼市公租房新政策具体如下:公租房保障对象包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引进的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应对不同群体实施级差化租金,但是,申请公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呼和浩特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相关规定达到一定分数线;2、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在呼和浩特市内无私有房产且用工单位未安排住房或未租住公房;3、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3年内没有在呼和浩特市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首次申请公租房的租赁期限为3年。申请公租房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呼和浩特城镇户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一、梅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租房属于国家的政策性房屋,也叫公共租赁住房。如果想要在梅州申请公租房,那么,申请人要年满十八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支付租金的能力。并且需要是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十三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正在尝试就业、进城务工和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是不能在主城区有可以进行住房资助的直系亲属,不然不满足申请条件。
二、呼市公租房新政策
呼市公租房新政策具体如下:公租房保障对象包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引进的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应对不同群体实施级差化租金,但是,申请公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呼和浩特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相关规定达到一定分数线;2、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在呼和浩特市内无私有房产且用工单位未安排住房或未租住公房;3、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3年内没有在呼和浩特市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首次申请公租房的租赁期限为3年。申请公租房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呼和浩特城镇户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