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与正式工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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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临时工不与工作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单位可以随时让你下岗,而且福利待遇相对与正式工要低,一般不给上保险。正式工有着合同即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需依照法律缴纳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也比较好。正式工与临时工区别一是待遇相差大,前者优后者劣:二是工作稳定性不同,前者相对稳定后者稳定性差。正式工与临时工只是一种习惯的说法,劳动法没有此规定,劳动法规定,只要是企业职工,都应该签订劳动合同,都应该享受三险,即养老、医保、工伤。在此,我也提醒网友们,不要因为自己的身份而忽视了自我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式工与临时工都是劳动者。
一、临时工也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吗
临时工也必须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只要属于劳动者,就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跟劳动者是不是全职没有任何的关系,无论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都有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进行剥夺。
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临时工进行工作的,应当向临时工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临时工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进行调查,认定用人单位确实在法定节假日安排临时工工作的,应当责令用人单位尽快支付三倍工资,用人单位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二、临时工在工作日受伤算工伤吗
日结临时工受伤算不算工伤,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在我国法律上关于工伤没有临时工与正式工的区别,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属于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包括签署协议的劳动关系以及事实劳动关系。所以一旦确定存在劳动关系,之后需要鉴定完工伤等级之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工伤赔偿。
2、伤害是否由工作造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伤的认定存在7种情况,并且每种情况都与工作相关,包括: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一、临时工也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吗
临时工也必须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只要属于劳动者,就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跟劳动者是不是全职没有任何的关系,无论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都有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进行剥夺。
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临时工进行工作的,应当向临时工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临时工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进行调查,认定用人单位确实在法定节假日安排临时工工作的,应当责令用人单位尽快支付三倍工资,用人单位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二、临时工在工作日受伤算工伤吗
日结临时工受伤算不算工伤,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在我国法律上关于工伤没有临时工与正式工的区别,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属于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包括签署协议的劳动关系以及事实劳动关系。所以一旦确定存在劳动关系,之后需要鉴定完工伤等级之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工伤赔偿。
2、伤害是否由工作造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伤的认定存在7种情况,并且每种情况都与工作相关,包括: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