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网上签约办理流程,怎样办理二手房网上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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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的买卖可以是买卖自行达成的,也可以是依靠中介达成的。因此,北京市在办理二手房网上签约时,把这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一、北京市二手房自行成交网上签约及办理转移登记流程二手房自行成交网上签约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达成成交意向,并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
2、买卖双方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并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件等到网签服务窗口申请网上签约;
3、窗口工作人员将信息表有关信息录入网上签约系统,打印合同第一部分内容(1-4条),交买卖双方核对确认。
4、窗口工作人员将《存量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存量房交易结算自信自行划转声明》、《转移登记申请书》和《办理转移登记服务指南》交给买卖双方;
5、买卖双方根据约定填写买卖合同第二部分相关条款内容,并在一式四份的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后,合同依法生效;
6、买卖双方持《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及其它相关材料到地税部门办理纳税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等价款;并按《办理转移登记服务指南》持有关材料到权属登记窗口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7、权属登记部门审核合格后,发放房屋所有权证。
二、北京市二手房经纪成交网上签约及办理转移登记流程二手房经纪成交网上签约流程如下:
1、出卖人出具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件,与经纪机构签订《经纪合同》;
2、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
3、买卖双方通过经纪机构达成交易意向并确定交易结算资金划转方式;
4、买卖双方通过“专用账户”划转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的,由保证机构开具《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买卖双方自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双方签订《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
5、经纪机构(交易保证机构)为买卖双方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上传经纪合同,并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转移登记申请表》和《办理转移登记服务指南》交买卖双方;
6、买卖双方在《存量房买卖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合同依法生效;
7、买卖双方持《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及其它相关材料到地税部门办理纳税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等价款;并按《办理转移登记服务指南》持有关材料到权属登记窗口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8、权属登记部门审核合格后,发放房屋所有权证;
9、通过“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权属登记部门向卖房人出具《转移登记办结单》,卖房人凭办结单到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一、北京市二手房自行成交网上签约及办理转移登记流程二手房自行成交网上签约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达成成交意向,并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
2、买卖双方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并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件等到网签服务窗口申请网上签约;
3、窗口工作人员将信息表有关信息录入网上签约系统,打印合同第一部分内容(1-4条),交买卖双方核对确认。
4、窗口工作人员将《存量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存量房交易结算自信自行划转声明》、《转移登记申请书》和《办理转移登记服务指南》交给买卖双方;
5、买卖双方根据约定填写买卖合同第二部分相关条款内容,并在一式四份的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后,合同依法生效;
6、买卖双方持《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及其它相关材料到地税部门办理纳税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等价款;并按《办理转移登记服务指南》持有关材料到权属登记窗口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7、权属登记部门审核合格后,发放房屋所有权证。
二、北京市二手房经纪成交网上签约及办理转移登记流程二手房经纪成交网上签约流程如下:
1、出卖人出具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件,与经纪机构签订《经纪合同》;
2、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
3、买卖双方通过经纪机构达成交易意向并确定交易结算资金划转方式;
4、买卖双方通过“专用账户”划转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的,由保证机构开具《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买卖双方自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双方签订《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
5、经纪机构(交易保证机构)为买卖双方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上传经纪合同,并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转移登记申请表》和《办理转移登记服务指南》交买卖双方;
6、买卖双方在《存量房买卖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合同依法生效;
7、买卖双方持《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及其它相关材料到地税部门办理纳税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等价款;并按《办理转移登记服务指南》持有关材料到权属登记窗口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8、权属登记部门审核合格后,发放房屋所有权证;
9、通过“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权属登记部门向卖房人出具《转移登记办结单》,卖房人凭办结单到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