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并购重组的区别

罗仰侠
2022-12-16 · 法律顾问,投资融资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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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重组侧重资产关系的变化,并购则侧重股权、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即使公司的控股权发生了变化,只要不发生资产的注入或剥离,公司所拥有的资产未发生变化,只是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发生变化,发生了控股权的转移。2、资产重组与并购常常是交互发生的。先收购后重组,或先重组,再并购,再重组在资本运作中也是经常采用。
一、借壳上市和买壳上市分别是什么意思
借壳上市则一般是指上市公司的母公司(集团公司)通过将主要资产注入到上市的子公司中,来实现母公司的上市。买壳上市是非上市公司作为收购方通过协议方式或二级市场收购方式,获得壳公司的控股权,然后对壳公司的人员、资产、债务实行重组,向壳公司注入自己的优质资产与业务,实现自身资产与业务的间接上市。
二、资本运作方式
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配股、增发新股、转让股权、派送红股、转增股本、股权回购(减少注册资本),企业的合并、托管、收购、兼并、分立以及风险投资等,资产重组,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剥离、置换、出售、转让,或对企业进行合并、托管、收购、兼并、分立的行为,以实现资本结构或债务结构的改善,为实现资本运营的根本目标奠定基础。
三、并购重组法律问题有什么
并购重组的法律问题有:
1、购买股权的法律问题。购买有限公司股权的法律障碍是,除国有独资和外商独资外,不允许公司为股东;
2、资产收购中的法律问题。资产收购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在收购资产时不收购负债或定时炸弹;
3、合并中的法律问题。合并中最重要的法律问题之一可能是保护债权人利益。这些规定对债权人有利,但在实践中有时不执行,债权人的利益会因公司合并而受到损害;
4、重组中的法律问题。目前,相关公司重组的法律法规仍相当缺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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