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计划由谁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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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六个月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表决组通过后,由债务人负责执行,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十条 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第八十九条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六个月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表决组通过后,由债务人负责执行,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十条 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第八十九条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