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劳务增值税需要代扣代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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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对于个人给公司提供的劳务,公司支付给个人款项时,需要代扣代缴对应的个人所得税。但是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因为这种情况下,个人需要去税务局代开劳务发票给公司入账,在代开劳务发票的时候,税务局会对该项业务征收增值税及附加,不需要再由企业代扣代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对于个人给公司提供的劳务,公司支付给个人款项时,需要代扣代缴对应的个人所得税。但是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因为这种情况下,个人需要去税务局代开劳务发票给公司入账,在代开劳务发票的时候,税务局会对该项业务征收增值税及附加,不需要再由企业代扣代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