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领导年薪制规定 -法律知识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
正职领导人员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确定。
福利方面,企业为领导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昆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昆明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
企业领导人员在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兼职或在本企业外的其他单位兼职的,也不得在兼职企业(单位)领取工资、奖金、津贴等任何形式的报酬。
上市公司领导人员薪酬水平、福利性收入等薪酬信息应向社会披露;非上市企业领导人员薪酬信息,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向社会披露。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定期将企业领导人员薪酬信息向社会公开披露,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对任期内出现重大决策失误、较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国有资产流失的,根据企业领导人员承担的责任,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追索扣回办法适用于已离职或退休的企业领导人员。
法律依据:
《中央企业负责人年薪制暂行办法》 第四条 实行年薪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报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与经营业绩挂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促进收入分配公正、透明,行为规范(四)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促进企业负责人、出资人、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和谐(五)坚持薪酬制度改革与相关改革配套进行,推进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的市场化、货币化、规范化。
正职领导人员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确定。
福利方面,企业为领导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昆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昆明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
企业领导人员在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兼职或在本企业外的其他单位兼职的,也不得在兼职企业(单位)领取工资、奖金、津贴等任何形式的报酬。
上市公司领导人员薪酬水平、福利性收入等薪酬信息应向社会披露;非上市企业领导人员薪酬信息,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向社会披露。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定期将企业领导人员薪酬信息向社会公开披露,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对任期内出现重大决策失误、较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国有资产流失的,根据企业领导人员承担的责任,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追索扣回办法适用于已离职或退休的企业领导人员。
法律依据:
《中央企业负责人年薪制暂行办法》 第四条 实行年薪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报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与经营业绩挂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促进收入分配公正、透明,行为规范(四)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促进企业负责人、出资人、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和谐(五)坚持薪酬制度改革与相关改革配套进行,推进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的市场化、货币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