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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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1-30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
基本概述相关事务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只要在婚前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但如果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即使房子登记在个人名下,离婚时还是会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协议不能达成一致的话,可以由法院判决房产归登记的一方,夫妻另一方可以获得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的一半份额。
1、如果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结婚后把另一方名字加上,这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是算共同财产的。2、如果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结婚后也没有把另一方名字加上的,这显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3、婚前一方按揭买房,以该方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仍由该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该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法律依据:《若干问题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若干问题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但由于在结婚之后另一方也偿还了部分的房贷,因此离婚的时候可以就这部分贷款要求另一方进行补偿,但房子从性质上来说一直都是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离婚的时候就不能要求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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