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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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证据的效力如何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条规定,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以上是关于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